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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修業規定

碩士一般生修業規定(畢業條件)

圖示109、110學年度入學生適用碩士班修業規定(1090616教務會議)

圖示 碩士班修業規定(1080530教務會議)

►觀光研究所學位論文專業符合檢核要點 下載

觀光研究所碩士一般生論文口試規定程序時間表

項目

時間

備註

碩一生論文題目申報

研一下學期結束前一周

1.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至所辦

2.開始撰寫論文計畫

Proposal時間登記

研二上學期第六週

 

繳交「Proposal」口試之書面資料

口試預定日期前一週

確定Proposal時間

舉行論文初試「Proposal

研二上學期期中考後一週

1.書面資料份數請向所辦查詢出席口試委員人數。

2.Proposal初試第一次審查未過者,得以於研二下學期再舉行一次複試。

申請「論文計畫初試合格證明書

通過論文研撰計劃口試後一週內

向所辦取「論文計畫初試合格證明書」予口試委員簽名。

論文計畫複試時間登記

研二下學期開學後

論文計畫複試請於研二下學期開學後向所辦申請及登記複試時間。

繳交「Proposal」複試之書面資料

口試預定日期前一週

確定複試時間。

舉行Proposal複試

研二下學期

書面資料份數請向所助理查詢出席教授人數。

申請「論文計畫初試合格證明書

通過論文研撰計劃口試後一週內

向所辦取「論文計畫初試合格證明書」予口試委員簽名。

申請論文學位口試

需於論文口試3週內繳交論文口試申請表。

1.預計可完成本所規定所有應修課程,始可提出論文學位考試申請,否則自動取消口試資格。

2.至少1/3為外校之口試委員

登記論文口試時間

 

確定口試之時間、地點後,將「論文考試時間申請表」、「指導教授同意書」及「變更論文題目申請表」繳交至所辦。

郵寄論文致口試委員

口試二週前

1.請務必遵守此項規定。

2.務必將完成之論文以紙本形式提供給口試委員。

舉行論文口試

需於710前結束論文口試

1.出席委員須達3人以上始得舉行學位考試

2.口試時間以1小時為原則

3.將評分表可填資料完成後,列印3(視指導教授+委員人數而定),於口試當天呈於會場。

4.將總評表可填資料完成後,列印一份,於口試當天呈於會場。

5.將審定書可填資料完成後,列印一份,於口試當天呈於會場。

6.評分表+總評表+審定書完成評分後由口試會場召集人於口試結束後密封並交至所辦。

畢業論文上傳說明

論文上傳作業

(請於720完成)

詳閱圖資館上傳說明

離校流程

 

1.完成所有畢業門檻

2.填妥程序單

3.論文繳交-所辦2本(及論文全文電子檔)、圖書館2

4.本校授權書-填妥後請下載列印1張,於離校時交至圖資館。

5.辦理離校時需持此程序單依規定跑完所有處室,始可完成離校程序。

離校行政作業

離校手續需於當學期完成,否則視同延畢。

離校手續需於學期內完成否則將展生下學期註冊費。

第一學期需於731日前辦理離校

第二學期需於131日前辦理離校

以上以所辦公告時間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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