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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規定(1130529教務會議)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標準表(1130529教務會議) 
 
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架構圖 
 
 
 
 
►碩士在職專班論文口試程序

觀光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論文口試規定程序時間表

項目

時間

備註

碩一生論文題目申報

研一下學期結束前一周

1.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至所辦

2.開始撰寫論文計畫

碩二申請論文學位口試

需於論文口試3週內繳交論文口試申請表。

1.預計可完成本所規定所有應修課程,始可提出論文學位考試申請,否則自動取消口試資格。

2.至少1/3為外校之口試委員

登記論文口試時間

 

確定口試之時間、地點後,將「論文考試時間申請表」、「指導教授同意書」及「變更論文題目申請表」繳交至所辦。

郵寄論文致口試委員

口試二週前

1.請務必遵守此項規定。

2.務必將完成之論文以紙本形式提供給口試委員。

舉行論文口試

需於710前結束論文口試

1.出席委員須達3人以上始得舉行學位考試

2.口試時間以1小時為原則

3.將評分表可填資料完成後,列印3(視指導教授+委員人數而定),於口試當天呈於會場。

4.將總評表可填資料完成後,列印一份,於口試當天呈於會場。

5.將審定書可填資料完成後,列印一份,於口試當天呈於會場。

6.評分表+總評表+審定書完成評分後由口試會場召集人於口試結束後密封並交至所辦。

畢業論文上傳說明

論文上傳作業

(請於720完成)

詳閱圖資館上傳說明

離校流程

 

1.完成所有畢業門檻

2.填妥程序單

3.論文繳交-所辦2本(及論文全文電子檔)、圖書館2

4.本校授權書-填妥後請下載列印1張,於離校時交至圖資館。

5.辦理離校時需持此程序單依規定跑完所有處室,始可完成離校程序。

離校行政作業

離校手續需於當學期完成,否則視同延畢。

離校手續需於學期內完成否則將展生下學期註冊費。

第一學期需於731日前辦理離校

第二學期需於131日前辦理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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