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架構圖
►碩士在職專班論文口試程序
觀光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論文口試規定程序時間表
項目 |
時間 |
備註 |
---|---|---|
碩一生論文題目申報 |
研一下學期結束前一周 |
1.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至所辦 2.開始撰寫論文計畫 |
碩二申請論文學位口試 |
需於論文口試前3週內繳交論文口試申請表。 |
1.預計可完成本所規定所有應修課程,始可提出論文學位考試申請,否則自動取消口試資格。 2.至少1/3為外校之口試委員 |
登記論文口試時間 |
|
確定口試之時間、地點後,將「論文考試時間申請表」、「指導教授同意書」及「變更論文題目申請表」繳交至所辦。 |
郵寄論文致口試委員 |
口試二週前 |
1.請務必遵守此項規定。 2.務必將完成之論文以紙本形式提供給口試委員。 |
舉行論文口試 |
需於7月10前結束論文口試 |
1.出席委員須達3人以上始得舉行學位考試 2.口試時間以1小時為原則 3.將評分表可填資料完成後,列印3份(視指導教授+委員人數而定),於口試當天呈於會場。 4.將總評表可填資料完成後,列印一份,於口試當天呈於會場。 5.將審定書可填資料完成後,列印一份,於口試當天呈於會場。 6.評分表+總評表+審定書完成評分後由口試會場召集人於口試結束後密封並交至所辦。 |
畢業論文上傳說明 |
論文上傳作業 (請於7月20前完成) |
詳閱圖資館上傳說明 |
離校流程 |
|
1.完成所有畢業門檻 2.填妥程序單 3.論文繳交-所辦2本(及論文全文電子檔)、圖書館2本 4.本校授權書-填妥後請下載列印1張,於離校時交至圖資館。 5.辦理離校時需持此程序單依規定跑完所有處室,始可完成離校程序。 |
離校行政作業 |
離校手續需於當學期完成,否則視同延畢。 |
離校手續需於學期內完成否則將展生下學期註冊費。 第一學期需於7月31日前辦理離校 第二學期需於1月31日前辦理離校 |